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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指南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应这样处理

2016-01-25 11:31
来源:   作者:

导语
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。

诊断

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两次测量的收缩压≥140mmHg和(或)舒张压≥90mmHg。若血压低于140/90mmHg,但较基础血压升高30/15 mmHg时,虽不作为诊断依据却需要密切随访。

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,应间隔4小时或以上复测血压,如两次测量均为收缩压≥140mmHg和(或)舒张压≥90mmHg,诊断为高血压。对严重高血压孕妇收缩压≥160mmHg和(或)舒张压≥110mmHg时,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诊断。

1、妊娠期高血压

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:

血常规;

尿常规;

肝功能;

肾功能;

心电图;

产科超声检查。

尤其是对于孕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,注意了解和排除孕妇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,必要时进行血脂、甲状腺功能、凝血功能等的检查。

2、子痫前期及子痫

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项目:

眼底检查;

血电解质;

查看肝、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的影像学检查;

动脉血气分析;

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;

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;

头颅CT或MRI检查。

处理
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,降低母胎围产期发病率和死亡率,改善围产结局。

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、镇静、预防抽搐、有指征地降压和利尿、密切监测母胎情况,适时终止妊娠。

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。

1、妊娠期高血压

休息、镇静、监测母胎情况,酌情降压治疗。

2、子痫前期

预防抽搐,有指征地降压、利尿、镇静,密切监测母胎情况,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,适时终止妊娠。

3、子痫

控制抽搐,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,预防并发症。

4、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

以降压治疗为主,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。

5、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

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。

编辑:曲奇

来源: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(2015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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